-
2022-1-19環境咨詢行業發展前景如何
-
2024-5-6關于遵守法律法規、獨立公正從業、履行社會責任、嚴守誠實信用的自我承諾
-
2022-1-14新辦排污許可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案例展示
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2年4月23日,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根據《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位于太和縣稅鎮鎮工業集聚區,為新建項目。項目100米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
項目租賃廠房3000平方米,其中生產車間2850平方米,辦公用房及輔助用房約150平方米。配套建設給排水、變配電、消防、環保等公用輔助設施。購置安裝擠出機、自動注入系統等設備,建成后達到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1年6月,福建海涵環保咨詢有限公司《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21年6月26日,阜陽市太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太環行審〔2021〕41號文“關于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本項目于2021年7月開工建設,于2022年2月建設完成,于2022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完成調試工作。
2021年7月27日,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登記編號91341222MA2MT8R88J002Y。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有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工程實際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7.5萬元,占實際總投資的7.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配套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和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無。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用作農肥,不外排。
(二)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配料混合廢氣及塑化擠出廢氣。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配料混合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由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塑化擠出廢氣經集氣罩+軟簾收集后由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有混料機、擠出機、破碎機等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加設減震基礎、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處理后排放。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員工生活垃圾及工業固廢,一般工業固廢主要包括廢包裝材料、邊角料、除塵器粉塵等,危險廢物主要是廢活性炭。
(1)生活垃圾由企業集中收集,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2)廢棄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
(3)廢邊角料及除塵器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
(4)廢活性炭屬于危廢,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廠區危廢庫,委托阜陽通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處置。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項目廠區道路硬化,事故池、化糞池、危廢暫存場所等已做好防滲,廠區建設有事故池,生產車間內建設有冷卻水循環池,發生事故時,可臨時作為收納事故廢水使用。企業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送阜陽市太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備案,備案編號:341222-2022-009-L。
2.規范化排污口、監測設施
對廢氣排放口設置標識標牌。設立專門的固廢收集場所,對不同固廢分類貯存,同時用設置標識標牌。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驗收監測期間塑化擠出廢氣排氣筒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在92.8%-93.0%之間,苯乙烯處理效率在88.6%-90.6%之間。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有組織排放:
非甲烷總烴、顆粒物、苯乙烯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兩日監測結果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
廠界外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5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無組織苯乙烯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廠區內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中的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晝夜間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結果統計,本項目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總量為0.031t/a,苯乙烯排放總量為0.004t/a。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萬立方米聚苯乙烯保溫板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并實現達標排放,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廢氣收集率,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建設、規范危廢收集處置。
3.規范設置排污口,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機構和環境管理制度,強化境保護設施運行維護、完善臺賬記錄。
七、驗收人員信息
附后。
太和縣保利擠塑板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