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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2023年4月15日,安徽鑫梁模架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安徽鑫梁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安徽鑫梁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項目位于太和縣經濟開發區安徽阜陽市嘉和服飾有限公司2號車間,項目性質為新建。
項目租賃安徽阜陽市嘉和服飾有限公司2號車間,建筑面積3679.2平方米,其中生產車間3000平方米,原料倉庫205.2平方米,半成品庫100平方米,成品倉庫374平方米,并配套建設環保設施,消防系統等。項目購置機電設備、氣體保護焊機、沖床、環保噴涂配套設備等,建成后達到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2年6月安徽科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安徽鑫梁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2022年6月18日阜陽市太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太環行審〔2022〕40號“關于《安徽鑫梁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對該項目環評文件予以批復;
2022年7月22日申領排污許可證,2023年4月11進行變更,登記編號:91341222MA2U6PB682001W。
2022年6月開工建設,于2023年2月1條水泥桿生產線及配套環保設施建設完成,形成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的生產能力。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有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39萬元,約占總投資的0.3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項目生產線設施配套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和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環評情況 |
實際情況 |
變動原因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
固化有機廢氣 |
項目固化室產生的固化廢氣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尾氣經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 |
項目天燃氣熱風爐設置低氮燃燒裝置,利用燃燒熱氣進行固化,固化廢氣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尾氣經一根15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2)排放。 |
利用燃燒熱氣進行固化,提高燃燒熱量利用率,降低天然氣用量,同時減少污染物排放,無新增污染物 |
不屬于 |
熱風爐煙氣 |
項目天燃氣熱風爐設置低氮燃燒裝置,煙氣由一根不低于8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2)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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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塑廢氣 |
項目噴塑房產生的噴涂粉塵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通過設備自帶的濾芯回收裝置進行回收,未被回收的粉塵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 |
項目噴塑房產生的噴涂粉塵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通過旋風除塵+濾芯除塵處理后一根15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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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布袋除塵 |
不屬于 |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攪拌機沖洗廢水、工作區沖洗廢水、車輛清洗廢水。
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攪拌機沖洗廢水、工作區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收集處理用回用于混料攪拌用水,生活污水經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作為周邊農田農肥使用,接管后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后接管靳寨鄉就業創業園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
本項目大氣污染源為焊接煙塵、噴塑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及固化廢氣。
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項目噴塑房產生的噴涂粉塵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通過旋風除塵+濾芯除塵處理后一根15米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
項目天燃氣熱風爐設置低氮燃燒裝置,利用燃燒熱氣進行固化,固化廢氣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尾氣經一根15米高排氣筒。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設備為切割機、沖床、電焊機、風機等,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加設減震基礎、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處理后排放。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包括廢邊角料和碎屑、焊接廢渣、焊煙凈化器收集的粉塵、濾芯回收裝置收集的塑粉、廢濾芯、生活垃圾、廢活性炭、廢機油及油桶等。
邊角料和碎屑、焊接廢渣、焊煙凈化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外售,濾芯回收裝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產,費濾芯由廠家回收,包裝材料、廢邊角料及未噴漆不合格產品外售給物質回收部門;廢活性炭、廢機油及油桶等暫存于危廢間,委托阜陽通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危廢暫存間、噴塑房作為重點防滲區,生產車間、現有化糞池、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一般固廢暫存間等作為一般防滲區,辦公區作為簡單防滲區。企業已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熱風固化處理設施顆粒物處理效率為89.7%,氮氧化物處理效率為78.1%,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為79.8%。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①噴塑工序
根據表9.2-1統計結果,本項目噴塑工序排氣筒顆粒物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限值要求。
②熱風固化工序
根據表9.2-2監測結果,2023年3月18日19日驗收監測期間,熱風固化工序熱風爐廢氣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排放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及《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無組織排放: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監測最大值為1.31mg/m3,無組織顆粒物監測最大值為0.491mg/m3,無組織氯化氫、二甲苯未檢出,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上海市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表3的廠界大氣污染物監控點濃度限值。根據表9.2-6監測結果,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最大值為1.5mg/m3,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 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2.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晝夜間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3.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量0.005t/a,有組織顆粒物排放量0.065t/a,有組織氮氧化物排放量0.003t/a。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安徽鑫梁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米梯籠及防護欄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并實現達標排放,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廢氣收集率,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危廢暫存、處理處置工作;
3.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機構和環境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標識標牌和運行臺賬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