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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示
2024年1月7日,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位于太和縣稅鎮鎮工業集聚區,中心坐標東經115.535084°,北緯33.226585°。
項目地東側為園區規劃建設經二路,經二路東側為農田;項目南側為園區規劃緯二路,緯二路南側為園區預留建設用地;項目西側為農田;項目北側為緯一路,緯一路北側為農田;項目東北角緊鄰稅鎮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2年4月27日經太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發改備案號“2204-341222-04-01-654778”對該項目予以備案,2022年10月安徽科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2年11月10日阜陽市太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太環行審〔2022〕80號“關于《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對該項目環評文件予以批復。本項目于2022年11月開工建設,于2023年10月2條破碎清洗線,2條造粒生產線,2條電瓶殼生產線建設竣工,并完成調試工作。本次為階段性驗收,驗收內容為2條破碎清洗線,2條造粒生產線,2條電瓶殼生產線設施配套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形成年產 5000噸電動車外殼的生產能力。
2023年11月1日,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科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的編制工作,2023年11月2日,我司委派技術人員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勘察和資料收集,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及有關文件資料,我司于2023年11月3日,編制了《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階段性)檢測方案》。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依據我司編制的《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階段性)檢測方案》委托安徽省中環檢測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和11月19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安徽省中環檢測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號出具了該項目檢測報告(報告編號:YS-2023102701)。我司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和技術要求,結合監測數據和檢查結果編寫了《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三)投資情況
工程預投資額12000萬元,環保投資347.5萬元,占總投資2.90%。工程實際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60萬元,占實際總投資的8.0%。
(四)驗收范圍本次驗收范圍為2條破碎清洗線,2條造粒生產線,2條電瓶殼生產線設施配套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形成年產5000噸電動車外殼的生產能力。
二、工程變動情況
環評內容 |
實際情況 |
變動原因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電動車外殼注塑廢氣: 收集措施:3套整體密閉集氣室,密閉集氣室設負壓收集(總風量為12000m3/h) 處理措施:經1套電捕集除塵+過濾棉+1套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m排氣筒(DA002)排放 |
電動車外殼注塑廢氣: 收集措施:2套整體密閉集氣室,密閉集氣室設負壓收集 與收集的ABS造粒廢氣合并后處理 |
造粒及注塑生產線較少,排放污染物相同 |
否 |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的污水主要為破碎清洗廢水、車間保潔沖洗廢水、多介質反沖洗廢水、生活污水及清洗廢水。
廠區內雨污分流,雨水經廠區雨水管道接管園區市政雨水管,本項目生產廢水(破碎清洗廢水、車間保潔沖洗廢水、多介質反沖洗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其余接管稅鎮鎮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進入稅鎮鎮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ABS造粒廢氣及電瓶殼注塑廢氣、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
ABS造粒廢氣及電瓶殼注塑廢氣經整體密閉集氣室收集后,經1套電捕集除塵+過濾棉+1套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m排氣筒。
污水處理站各池體均加蓋密閉,并在頂部設施負壓抽風設施,污泥處理間全密閉并設置負壓收集,收集的廢氣經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一根15m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設備為破碎機、清洗機、甩干機、擠出機、以及風機等,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加設減震基礎、廠房隔聲、距離衰減等措降低噪聲。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包括項目一般固廢為分揀雜質、廢過濾網、收集的顆粒物、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站的污泥。危廢:油煙塵、廢活性炭、廢脫模劑罐、廢UV燈管、廢機油、廢機油桶、廢活性炭及含油抹布。
分揀雜質、廢過濾網、收集的顆粒物:企業分類集中收集后,暫存后一般固廢暫存間內,委托物資回收單位清運處理;離子交換樹脂:由出售商定期跟換,回收處理。污水處理站污泥:經壓濾機處理后,含水率為70%左右,委托清運處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及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收集再處置;
收集的油煙塵、廢機油、廢機油桶、廢燈管、廢活性炭由企業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集中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公司總排口監測因子連續兩天監測的數據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和稅鎮鎮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擠出廢氣排氣口非甲烷總烴、顆粒物、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濃度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污水處理站廢氣排放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關規定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顆粒物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 兩日監測結果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 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無組織氨、硫化氫、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表1中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限值要求。
3. 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晝夜間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太和縣熙柔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塑料制品生產線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并實現達標排放,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 要求,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加強生產和環保管理,做好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記錄;
2、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尤其是對廢氣設施的運 行和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持續、達標排放;
3、按環評批復及規范要求,做好危廢暫存、處理處置工作。